香港中文大学

  • 报名时间:高考后填报志愿
  • 招生人数:每年约300人
  • 招生方式:统招提前批次录取
  •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招生对象为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的应届高考生。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 申请方法:于高考志愿书填报志愿
  • 录取标准: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 本科学制: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它通识、语文等课程,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
  • 费用:
    • 学费:120,000港元/学年
    • 住宿费:约10,000港元/年(以九个月计算)
    • 生活杂费:约30,000港元/年(视个人情况而定)
  • 奖学金:
    •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该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 及"免学费奖学金类" 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考生亦须以"全额奖学金类" 及"免学费奖学金类" 为其中一/二个专业志愿。
    •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或高于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申请奖学金。 (以750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630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另英语单科成绩须达130分或以上。) 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高考实分由高至低顺序选拔,先为"全额奖学金类",再为"免学费奖学金类"。
    • 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 及"免学费奖学金" 两种。 "全额奖学金" 学生将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免学费奖学金" 学生则可获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此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奖学金。
    • 本两项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相当于乙等),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若奖学金生因违反任何大学规例或条例,经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议决予以处分者,大学可考虑暂停、扣减或终止其奖学金。
    • 选择奖学金专业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
    •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 学校招生网站:http://www.cuhk.edu.hk/adm/mainland

 

联系方式 
电话:(+852) 3943 8946, (+852) 3943 8661
(+86) 130 6847 0068 (内地号码专线)
传真:(+852) 2603 5184
电邮:ugmain@cuhk.edu.hk
地址: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兆龙楼2楼入学及学生资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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