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有可能嗎?

在剛過去的911,憶起十八年前的紐約恐怖襲擊,內心猶有餘悸。當中的傷亡個案數以萬計,而受影響的家庭更是不計其數,很難想像他們如何能走出傷痛,更遑論原諒那些加害者。

 

在那些年間,當中有些受害人曾接受一種「寬恕治療」(Forgiveness therapy),並得到很大的幫助。治療模式源自美國史丹福大學的一項「寬恕計畫」(Forgiveness Projects),負責人為專門研究輔導及健康心理學的Frederic Luskin教授。

 

Luskin教授曾經歷一次嚴重的背叛,而陷入長期的怨恨不能自拔,於是便決心去尋求解決的方法。過程中,他發現「寬恕」原來可舒緩一個人的怒氣、傷痛及壓力,從而轉向正面的情感,例如樂觀感、同理心和自信心。研究指出「寬恕」是一種內在醫治的力量,可以經學習而建立起來,讓身心回復平靜,而非一般人以為是要與對方和解或妥協:

 

1.「寬恕」的目的是要放過自己,卻不等於要放過對方:大多數人被人得罪時通常不會輕易選擇「寬恕」,因為覺得原諒他人會等於接受或認同那些不當的行為,放棄了追求或伸張正義的機會。但教授認為這是一個大誤解,「寬恕」的目的其實是要放過自己,而不等同要放過對方。例如一位男士拖欠子女的贍養費,前妻除了可以選擇原諒對方外,仍可以根據法律追討,兩者並沒有衝突。換句話說,「寬恕」不等於接納錯誤的事情,只是意味着不會因懷恨在心而作出「報復」的反應。我們是藉着選擇「寬恕」而得以「放下」,否則內心只會被憤怒所侵蝕,最終對問題於事無補。

 

2.「寬恕」不是「和解」,並不代表要和好如初:人們對不開心的遭遇的印象通常特別深刻,其中一個原因是生理上有消極性偏見,思想會傾向多關注負面而非正面的事情;同時,我們期望「寬恕」是雙方面的,意味着彼此可回復或重修關係。但事實上,很多時候我們只能做到單方面的饒恕──因為,往往得罪你的人並不領情,甚或已離你而去,所以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自己主動釋放內心的仇恨,否則只會淪為它的俘虜。

 

近月,香港出現的政治風波,先不說那些導致身體損傷的,單單因意見不同而與親友反目不和的大有人在,造成了不少心靈的創傷。我想,我們都值得思考,並重新學習「寬恕」的功課,早日重回健康生活的正軌!

萬樂人

突破機構總幹事